“无可厚非”一词出自《论语》,语出《子罕》:“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羞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无可无不行’;‘无事,常于yes;有事,必于是有事,则不yes’。
“无可厚非”即是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在今天的社会语境中,“无可厚非”通常指事情没有错,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与“没什么好说的”同义,尤其是谈论别人的行为,态度或看法时,也是一副了了自得的语气,缺乏明确的表述体现,形容一些毫无意义、不认真任的说辞。
然则在与人来往与相同的历程中,也不行忽视对别人不妨干预的权力与义务。尤其是一些重大的公共事宜,人们更应该关注事宜的细节和真相而不是一味的“无可厚非”。由于太过的“无可厚非”有时也会被误解为无所作为和漠不体贴,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经受精神。
因此,当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若是有问题,应该指出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评述,辅助事物得以更好的生长和提高。只有这样,才气让天下变得更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