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于其突发性和危险性,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呢?这就需要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项规定进行认定。具体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行车时遵守交通法规,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无责任;
二、两车相撞,均须负同等责任的情形除外,造成事故的一方(以下简称“有责方”)应承担全部或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行人未走人行道或者过街设施通道,或者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车辆或者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采取避让措施的,由行人承担全部或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作出的指挥、疏导和处置措施存在重大过错的,应当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无行驶证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吸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拼装、报废、违法改装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六、以不安全方式占有道路的路产或者设置障碍物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情况依法处理。
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